請教一個問題,如果外籍幹部在越南確診,不管是在宿舍隔離還是在醫院隔離,隔離期間是要計算全薪資還是正常請假呢?
答:
以越南現階段法令規定簡要回覆給您參考。
首先確定外籍幹部是否在越南辦理工作證。
有工作證
受勞動法保護,因此染疫的 F0 以及受到接觸的 F1-F2,只要取得醫療證明或是隔離證書,依照現行的通知書,都要給付薪資,薪資計算依據各省規定計算。
無工作證
簽證效期 3 個月內;視為短期出差人員,台幹可以參考台灣的規定,陸幹目前中國規定是要由公司給付,新加坡跟馬來西亞籍幹部則是由公司給付。
有工作證但是延簽一次以上
這已違反法令規定,在越南工作超過三個月就要辦理工作證;所以不管哪國的幹部都算是黑工了,建議可以比照出差辦理。
最後,新的 16 號公文已放寬,越南可以開始跨省移動,所以外幹會容易被稽查,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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