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版友
- 派駐海外人員返台休假的規範?
- 有無規定返台幾天需至母公司出勤述職?
- 一年返台次數?
- 返台假跟配偶子女到派駐地的探親補貼?
答:
我們公司的作法是,如果從海外,主要在東南亞,回台有任務或報告需回總公司述職,會在休假前就安排好,包含日期天數。這算公假,交通費用公司支付。
如果住超過 30 公里的人員,可申請住公司旁的飯店。
但我知道有些企業是強規定返台休假一定要述職一天。有公假一天。
返台次數之前有問過數家台商,其實变化很大 。
我們在越南公司查到,有的台商一年 45 天假,我們是 50 天,給 7 趟機票,這是極不好找人的困難工作。因為越南是周休一日喔。
我們在印尼與泰國公司,薪資給得比同業高也好找人,一年 4 趟,休假 28 天。順帶一提,印尼泰國都是週休二日。但印尼各種假日很多,一年有22天假,泰國只有不到10天,如果公司願意跟政府部門一起放假,以到15天左右。
在大陸台幹,一年 4 次,每次 5 個工作天,返台 9 天的意思 – 頭尾週六日 + 5 個工作天。4 次是普遍作法,當然會依公司不同有所以差異就是
配偶,子女,或父母,我們沒有额外提供,但可以使用個人的機票抵用。如分公司的員工宿舍有提供食物給員工,則視宿舍空檔,可酌情給家人使用,並供餐。
我們公司有提供人員返台從機場回家的車資;從家到機場,準備去派駐地的車資也支付。
薪資跟福利要結合一起看。不能只看自己差的,只看別人好的。
結錄自Line 群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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