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勞資會議記錄可以不公開給員工知道?
當員工主動提出要參閱勞資會議記錄時是否要公開?
答:
不公開的理由?
- 會後本就應將會議記錄分送各代表及相關部門主管
- 既然如此,建議直接放公司內網,公開透明讓大家知道,也可讓大家監督自己選出的勞方代表
目前不公開是因為主管指示,我自己是認為需要公開,但又不敢違背上意..
另外則是因為現在員工都認為勞方代表也都是資方的人因為都是主管,而有會議紀錄的這些勞方代表據我了解也都部會公開相關資訊跟會議紀錄給同仁,偏偏同仁來問我…
所以我才想是不是有什麼法源或者函釋有說過員工主動提出應該給出相關紀錄,這樣我才能爭取去執行這個動作
其實網路都搜尋的到喔!
勞資會議紀錄應發給出席及列席人員(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1條)。
有關勞資會議之決議,應由事業單位分送工會及有關部門辦理(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2條)。
因此,勞資會議決議事項若涉及勞工權益應一併公告周知。
抱歉讓前輩誤會了。我現在卡在員工想看卻不得而知,公司讓我回應有給代表跟報備一切合法
我們公司不直接公告給全體員工,是透過代表轉達或提供。簡單來說,是有公開,只是希望透過勞工代表提供(其他員工認為有需要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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