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出社會後的第一、二份工作,沒有全勤獎金的機制

遲到也不後扣錢,但會影響年度考績

我的第三份工作,就有全勤獎金,當時遲到都會很噢

雖然知道遲到是自己不對,但當時心裡還是會覺得 「到底為甚麼要有全勤獎金阿? 都不看我的能力,只看我有沒有全勤,也太爛了吧!」

當時在我的認知中,我認為能力才是最重要的,獎金應該要給能力好的人、把事情做好的人,可是公司卻會發全勤獎金給每個月全勤的人,這樣怎麼有工作的動力

直到我當了人資幕僚…才能理解,為甚麼以前的公司會設計全勤獎金的制度

甚至我自己當時也很想要設計全勤獎金

設計全勤獎金的出發點

首先,我想每家公司設計全勤獎金的出發點和目的都不同

我這邊是分享我自己觀察到的喔~

我在擔任人資幕僚的時候,公司有同事會假忘刷真遲到,也有同事會直接遲到被扣錢,然後晚上留下來報加班

也有聽其他同事來跟我說有人會代刷卡,但這一點還沒有實質的證據

當時全勤的同事們會因為別人出勤嚴重異常,而自覺委屈

出缺勤的實務

我永遠記得,我第一次查看出勤系統,把忘刷卡申請紀錄抓出來看,發現某個同仁有大量的忘刷申請,當下心理小劇場真得很複雜

要去跟 CEO 報告吧? 這出勤異常很嚴重!

但跟 CEO 報告,就等於打小報告 @@

如果跟 CEO 報告,我要提供甚麼解決方案??

要不要去調監視器畫面,來佐證他其實是真遲到?

團隊共識

我後來選擇跟 CEO 報告,CEO 也很無奈,他好像早就知道了,但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然後我們就在下次的 CORE TEAM 會議中提出『假忘刷真遲到』,以及『遲到換加班』這兩個議題

所幸當時有個重量級的主管,跳出來說話。他說他覺得 –

其他部門沒有紀律的話,他也很難管理他的部屬,工作不是一個人表現好就好,團隊合作的紀律也很重要

好險,當時會議上,多數主管都認同 「組織需要紀律」

所以後來,我設計了忘刷卡次數上限 (對,原本沒上限)

其實原本也有跟 CEO 提過全勤獎金,我的想法是,不要懲罰愛自由的人,因為他們可能績效好,懲罰他們怕會有不好的結果,但是不能讓乖乖守法的人委屈,所以想鼓勵全勤的人

BUT,老闆不想花錢,所以全勤獎金就不可行了

全勤獎金的法源

最後,來說明一下全勤獎金在薪資結構的權益內容,參考擷取自法律白話文

全勤獎金則是屬於比較有爭議的項目。很多公司都有全勤獎金的制度,如果勞工這個月都有出勤且沒有遲到,公司就會發給全勤獎金。那全勤獎金到底是不是經常性給予呢?

最高法院認為,如果員工請假就不能領取全勤獎金,因此全勤獎金不是工作報酬,只是準時出勤的獎勵,因此屬於恩惠性給與。

但是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全勤獎金是根據公司固定的規則與制度所發放的獎金,而且勞工一旦全勤,公司就有發放全勤獎金之的義務,所以屬於經常性給與。也就是說,在全勤獎金的案例上,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的看法並不一致。

推薦閱讀:

淺談有關『工資』之判斷以及『全勤獎金』之發放與扣減情形

以及

『經常性給與』對工資認定之影響

然而在實務執行中,就我知道的,大多數公司都會當成經常性薪資處理,所以在投保等行政作業時,都會納入計算

總結~

全勤獎金這個制度不是萬靈丹,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多賺錢,或許也不能夠根治出勤異常的發生,不過至少,可以讓那些遵守公約的人,不要覺得自己很傻很委屈

在現在這個 z 世代,多數人都追求自我,準時或許已經不是應該的了 (只能這樣安慰自己?),確定的是,組織管理的視角也需要跟著改變